关于“东方雨虹”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2008-09-10 08:54:30   

 

    今日,“东方雨虹”(证券代码:002271)在本所上市交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本所将对该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实施以下措施:
    1、当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本所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2、当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50%或-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90%或-9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
    3、当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50%或-1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200%或-20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
    4、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本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5、本所将视该股票盘中交易情况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
    6、本所对该股票交易进行重点监控,对出现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等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账户,将采取限制交易、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等措施。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及时关注本所有关风险提示或临时停牌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九月十日